必一运动·(B-sports)官方网站中国田径协会赛事组织指南为加强全国田径赛事的监督管理,规范田径赛事的健康有序发展,维护赛事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国田径协会章程》和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第25号令)有关规定,特制定《中国田径协会赛事组织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本指南中的田径赛事是指在我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地区)由中国田径协会主办的田径赛事(以下简称“赛事”),马拉松及相关运动赛事另行规定。
三、中国田径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田协”)是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所承认的管辖田径运动的全国性运动协会,是全国性田径赛事活动的最高管理机构,是世界田联、亚田联及相应国际和地区田径组织承认的代表中国参加国际田径活动的唯一合法组织。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法规和政策,负责制定与贯彻赛事的标准和管理制度,为合法组织田径赛事的社会各类组织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
在我国境内由中国田协主办/承办或由省、区、市等或相关单位承办的国际、国内田径赛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包括世界田联、亚田联授权我国承办的国际田径赛事和我国举办的国际田径邀请赛等。根据比赛性质确定参赛单位资格、比赛时间、地点、竞赛规程、奖励办法等事宜,须提前报中国田协批准。
(一)申办时间:中国田协一般每年10月份左右在官方网站下发“公开征集赛事承办单位的通知”,通知中包含下一年度田径赛事计划。
(二)申办单位:有赛事运营资质的公司、各省市区县体育部门、各类大学、中学和中专院校等符合办赛条件的相关单位。
4. 申办比赛所需人员的数量与结构,如裁判员的数量与级别、志愿者数量与来源、工作人员数量等;
5. 申办单位为承办比赛所能提供的场地器材、食宿、交通、经费及预算等条件,及是否符合《全国田径赛事竞赛组织基本要求》(见附件2);
2. 中国田协根据赛事申办单位的办赛经验、赛事规格等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组织竞赛专家进行实地考察(相关费用由申办单位承担),相关专家应在实地考察后一周内向中国田协提交考察报告。
2. 符合竞赛组织基本要求的申办单位,中国田协将根据赛事计划和相关工作安排,参照各申办单位的办赛意向和客观条件安排具体赛事及比赛时间,并列入下一年度竞赛计划。
中国田协与赛事承办单位协商承办赛事的有关事宜,明确办赛标准与条件(内容涉及到办赛经费、赛事宣传、奖金发放、赞助商权益、违约责任等方面),由主办方、承办方及地方体育主管部门等签订《赛事承办协议》。
赛前的筹备工作是否充分将直接影响比赛的顺利进行。因此,对赛前工作要高度重视,要求做到计划周密、组织有力、保障到位。这一阶段要做好下列几项工作。
承办单位从赛事申办成功开始,应成立筹备委员会,负责与中国田协的日常联络,并按照中国田协要求,完成好赛前筹备工作陈述、考察接待等工作。
成立组委会,一般设办公室、竞赛处、新闻宣传处、安全保卫处、场地器材处等部门。负责赛事的全面工作,严格履行承办协议,保证比赛顺利进行。此外,组委会应根据报名人数、比赛周边的环境、预计的观众规模等制定安保、医疗人员的配备方案。
1. 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主办或在中国举办的综合性国际赛事的人员安排,按国家体育总局或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中国田协主办的赛事竞赛规程由中国田协制定,一般在年初与年度竞赛计划同时发布bsports必一体育。中国田协与其他单位或部门共同主办的赛事,经主办单位协商后,至少于赛前50天公布竞赛规程。承办单位应至少提前40天,提交赛事补充通知(见附件6),由中国田协竞赛部审核后在中国田协官网发布。其中,参赛队人员的收费标准参照《全国田径赛事承办单位收取食宿费用建议标准》(见附件3)。
在赛前30天,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应赛事规模向中国田协(主办方)提交《赛事筹备工作汇报》。汇报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六)竞走赛事确定承办地后,还须尽快(不得晚于赛前30天)请中国田径协会选派专家对竞走路线的进行丈量。
中国田协主办的赛事,在中国田协官网(的“全国田径竞赛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纸质或现场报名(除非规程另有规定)。
中国田协主办的赛事由中国田协根据竞赛规程选派国家级及以上级别的裁判员担任比赛的技术官员和主裁判,具体参考《全国田径赛事国派裁判选派参考数量》(见附件9),其余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根据比赛需要(见附件2)选派本地区或邀请其他地区裁判员完成比赛执裁任务(应在协会选派后尽快完成)。赛事的裁判员、志愿者应从赛事的实际需要出发,以节俭为原则,尽量减少裁判员和志愿者等人员方面的支出。
所有裁判员赴赛区的差旅食宿费及劳务费参照《关于全国田径竞赛裁判员工作劳务费标准的通知》(见附件4)执行。
(一)应根据《全国田径赛事竞赛组织基本要求》对照检查、逐一落实场地标准和器材和计时计分设备清单(见附件8)。比赛所用场地应通过中国田协验收合格,如需维修场地的,应符合《世界田联田径设施手册》的要求,并确保在赛前完成维修工作;
(三)比赛所用全部器材应通过中国田协审定,并符合竞赛规程的要求bsports必一体育。器材的数量应满足赛事的需求。
赛事报名结束后(一般为赛前15天),承办单位应及时与中国田协相关人员和技术代表沟通,根据赛事日期及场地器材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竞赛日程”。
承办单位应在赛前完成秩序册的设计和制作,数量应至少保证每个参赛队2本及赛事主要官员及裁判员、工作人员使用。秩序册的规格及内容要求,参见《全国田径赛事各项文件规格要求》(见附件2)。根据需要,部分赛事需制作赛事指南(或参赛手册),内容主要为所有参赛人员提供参赛的具体信息(如,食宿、交通、训练时间和大会活动日程等)。
赛事的成功离不开有效的宣传和新闻报道,也离不开现场观众和网络媒体的关注。承办单位要做好赛前、赛中、赛后的宣传报道与赛事推广工作,保证媒体与大众的关注度。采用不同的形式,组织一定观众到现场观看比赛。
中国田协主办的赛事应实施兴奋剂检查。组委会应提前与中国田协反兴奋剂办公室取得联系,确认有关工作安排及兴奋剂检查室的准备。兴奋剂检查室是实施兴奋剂检查样本采集过程的重要场所,也是完成纯洁比赛目标的需要。因此设置合理、规范可行的兴奋剂检查室是执行赛事兴奋剂检查的基本前提和必要保障。对于大型国际赛事,(可登录中国反兴奋剂中心官网查询)须按照《反兴奋剂中心关于印发大型赛事兴奋剂检查站相关工作规范(暂行)的通知》(体反兴奋剂字〔2019〕546号)的要求执行。对于一般赛事,兴奋剂检查室配备要求见附件7。
从运动队及裁判员报到开始,即可认为进入比赛阶段。各部门要集中精力、明确职责,按照预定的分工,各司其职地开展工作。赛中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
组委会应根据补充通知,安排专人对接运动队、裁判员、媒体记者等的报到及接待工作。一般包含以下几点:
由组委会领导、成员、各部门负责人、技术代表、仲裁委员会主任bsports必一体育、技术官员组长、赛事总管、领队等参加。通报研究赛区准备工作,如餐饮、交通及与赛事有关的后勤保障等。一般于比赛前一天上午举行。
由技术代表、技术官员、仲裁委员、赛事总管、竞赛秘书、各队主教练和领队参加。确认有关参赛技术性问题及参赛运动员名单。一般于比赛前一天上午结合组委会会议举行。
组委会应在赛前2天组织全体裁判员会议。由组委会有关领导进行思想动员,强调工作纪律和要求,规范执裁方法,布置裁判员培训,使大家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
1. 赛事总管(总裁判长)应组织全体裁判员,集中培训学习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竞赛规程、竞赛须知等有关文件。
2. 技术代表应召集技术官员开会并明确分工。技术官员应在赛前检查验收所有的场地器材和各项功能表格,参加全体裁判员大会和赛前联调,并向技术代表汇报情况。
3. 仲裁委员会赛前要对比赛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申诉做出预案研究,并对仲裁录像系统进行监控管理,使之达到符合仲裁的技术性要求。
8. 根据竞赛规程,若比赛设奖金的,则由承办单位负责登记相关运动员信息(一般由TIC收集信息,并让运动员确认签字),并在30天内发放运动员奖金。
组委会应根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要求,制定赛事安保方案。此外,应根据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1号)降低体育赛事活动安保成本,规范公共安全服务供给。
运动队驻地宾馆应做好食品安全检查,并对肉制品(猪肉、牛肉、羊肉等)送往省级以上检测机构检测并留样。组委会应在运动队驻地宾馆及比赛场地配备急救设备(包括AED等)和专业医务人员,及时提供现场急救及必要的创伤治疗服务,并将危重伤病人员送到指定的医疗机构。
组委会应尽可能对赛事进行电视或网络直播或转播,加大观看赛事的受众数量。组委会应积极通过媒体进行赛事新闻发布,积极宣传赛事及重点参赛运动员,对比赛中出现的好成绩、好故事加大报道力度。
成绩册包括全部比赛成绩和竞赛录取的名次、队名,以及运动员达级情况等。成绩册不仅是本次比赛的成绩档案,也是下次比赛编排的重要依据,最好在各队离会之前将成绩册分发给各队(或寄送给各代表队)。
(三)比赛中产生的原始过程文件。如田赛手填表、电子测量校正表、技术代表签字的成绩、计时标定图像等。
(一)赛事总管和技术官员组长要认真撰写赛事情况小结报告,组委会要在此基础上写好总结材料,总结竞赛、裁判工作的得失。同秩序册、分秩序册、成绩册和竞赛须知等资料(各2本)一并提交中国田协竞赛部留存。同时,发送电子版至中国田协竞赛部邮箱。